各系(部):
根据教学安排,第十三周将进行2017届毕业生毕业总补考。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17年5月8日- 5月12日;
2.试卷处理:试卷的命题、保存与分发由各系组织安排。所有试卷应于4月28日前准备、审核完毕;如需外包印刷,请于4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已审核的试卷样卷(PDF格式电子版及纸质版)及外包印刷数量统计报教务处(纸质版样卷附试卷审核表)。
3.注意事项
(1)请各系辅导员通知需补考毕业生提前返校,毕业总补考只此一次,根据《学则》规定,此次考试未参加或不通过者,将无法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2)请各系(部)遵守“严考”原则,监考教师佩戴监考牌,认真填写考场记事单,严格监考;
(3)请各系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做到严守考纪、诚信考试。
教务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