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系部应成立由系主任、毕业论文(设计)负责人、教学秘书(干事)等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认真制订本单位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及学生答辩时间详细分配表(见附件),并于4月2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章提交至教务处;负责答辩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并针对不同专业特点组建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3人,其中设组长1名,秘书1名,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二、答辩资格审定
学生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与格式等,具体要求见《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查,并对论文(设计)的质量和学术水平等方面做出评价。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同意之后方可参加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于4月24—28日进行,送检论文(设计)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学生姓名-学生论文(设计)题目”,检测工作由对应指导教师负责并以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反映写作(设计)情况和资料存档的依据,重复率要求低于30%。如发现有抄袭、下载痕迹,或两人、几人成果的主要部分雷同者,无论在答辩前还是答辩中或答辩后一律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或成绩。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进度安排及具体要求
(一)进度安排
4月21日前: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制订并提交本系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届本科毕业生答辩分配情况统计表;
4月24—28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5月6—7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
5月13—14日:对于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者及初次答辩不合格者,组织二次答辩;
5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整理及归档。
(二)具体要求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三天送至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成员应在答辩前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并准备答辩问题;
2.原则上,文管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理工类、艺术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答辩期间,教务处将组织工作人员随机参与答辩,以抽查等方式深入到各答辩小组进行检查;
3.毕业生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提前组织答辩,但答辩工作应严格按要求在5月7日前完成,同时答辩小组在整个答辩过程中要求人员固定;
4.各系要加强宣传、规范过程,制作教学楼外条幅和展板至少各1个,答辩前分别设置答辩教室(要求室内挂条幅)和待答辩学生候场教室;答辩全程要注重宣传与过程资料建设,如拍照、新闻宣传等。
四、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给出评价及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分别按4:2:4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将百分制成绩再按标准换算成等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等级。各小组获优秀成绩人数控制在25%以内,其他学生成绩符合正态分布。各环节要求对应填写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答辩成绩评定表以及综合成绩评定表。
五、装订与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完成后,各系应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目录》,并按《办法》要求将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进行装订和归档。
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
学院今年将继续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7届本科毕业生答辩分配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