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院连续于2015年11月13日下发《关于校园内禁止骑摩托车的通知》和2016年2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学生摩托车全部处理完毕,但还有部分学生摩托车没有处理,学院现将未自行处理的摩托车(包括僵尸车辆)统一存放于大礼堂北停车场。
2016年4月4日前,如学生认领需写保证书,经系书记签字后方可到总务处办理手续领取。4月5日后学院将把无人认领的摩托车全部集中清理。
学院禁摩工作是为使校园更加文明、和谐,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请各系一定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学务处 总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