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邀请,我院选派王继风老师于2023年5月19日-22日到北京参加了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学术年会。会议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主持。现做参会报告如下: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通过了《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章程修订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景汉朝当选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景汉朝在会员大会上强调,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席大大法治思想,扎根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和回答中国问题。未来几年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要抓好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理论支撑、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指引、为科学立法提供理论供给、为理论创新贡献力量四个方面十大重点工作。他从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法学研究体系作出贡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大力夯实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发展的队伍基础、推动研究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部署了研究会工作。
第一,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理论支撑。
一是服务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强互联网司法、数字司法研究。互联网司法,特别是互联网法院是我国在世界司法史上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对传统的司法制度、司法原则、诉讼程序、法庭形态、审理模式、裁判规则等提出了重大挑战,为诉讼法理论原创性研究提供了难得的实践富矿,同时也亟须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为其提供理论指导,实现学术研究与当今时代的同频共振。
二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加强大湾区诉讼制度构建及法律衔接的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世界上跨法域的法治实践试验田,极具创新性,其中涉及的司法制度衔接、民诉法学理论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及时拿出可行性方案。
三是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成渝金融法院为样式,着力研究跨行政区划审判制度的构建与运行。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提出的“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改革精神,深入研究,积极提供理论支撑。
四是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席大大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等开放战略的法治需求相比,我国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需要着力加强民事诉讼领域的涉外立法、涉外司法等相关研究,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努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二,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指引。
五是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研究。席大大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这是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要举措。要进一步完善既符合司法规律又可行有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特别是对如何设计科学的制约机制并发挥其在司法运作中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确保司法公正,尚要下大功夫研究。
六是加强诉源治理和信访治理研究。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治理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入研究诉源治理、信访治理等方面长期存在的症结、痛点,努力作出理论贡献。
七是加强公益诉讼研究。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益诉讼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越来越大。今年中办印发的《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明确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并提出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推进公益诉讼立法等具体改革任务,这些都需要理论性的回答。
第三,为科学立法提供理论供给。
八是进一步加强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研究。去年,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诉法学界提供了很多理论智慧。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后续配套制度构建及其实施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跟进研究。
九是加强民事诉讼法修法研究。民事诉讼法研究是我们的主业,民事诉讼法直接影响的案件量又很大,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中,民商事案件占90%以上。民事诉讼法不仅涉及司法机关权力运行,更涉及诉讼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而且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改革创新点多,需要不断创新理论,完善制度。
第四,为理论创新贡献力量。
十是坚持深耕基础理论。要结合我国新时代条件下的司法实践,在诉权、诉讼标的、证明责任、诉的合并和既判力等重要理论问题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对于上述“四个方面 十大重点”的研究,研究会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集中攻关,尽快形成声势,搞出有价值、有影响力的成果。希望大家踊跃参加,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加强对十大重点问题研究的同时,大家应当根据自身专长和兴趣,重视其他问题的研究,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使民诉法学研究呈现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文/图 王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