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贾敬龙案,引起了法学界与媒体的广泛关注。清华大学教授何海波写了《贾敬龙是不该杀的》,北大教授贺卫方写了《期盼少杀慎杀的政策能平等适用——简评贾敬龙死刑核准事》,北大教授张千帆写了《废除死刑从贾敬龙开始》,其它大学教授、律师也纷纷就此事撰文。媒体也相继报道并撰写评论文章,如《法制日报》评论:《法院会刀下留人,死刑会暂停执行》,《中国日报》社论:《贾敬龙死刑应暂缓执行》。
我系王继风副教授及时跟踪关注这一典型案例,并且与学生们一起分别从法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比较法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党的建设的角度进行了充分而广泛的研讨。通过对热点事件进行法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养成用专业的视角评价社会事件,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的法律意识。
王继风副教授在授课
附:贾敬龙案
贾敬龙,男,29岁,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因自己精心营造的婚房被强拆,其于2015年2月19日持射钉枪将村支书何建华杀害。2015年11月24日,河北省石家庄中院判决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对贾敬龙杀人案的死刑核准裁定书。2016年10月21日,斯伟江等中国学界和法律界人士起草《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呼吁刀下留人。
接受审判时,贾敬龙曾描述自己温文尔雅,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有很多生活雅好。其所期待的生活无非是:一个自己亲手布置的温馨小屋,里面有自己喜欢的花草和小动物,更重要的是有一个心爱的人,我们一起养儿育女,白首偕老。婚房被毁后,婚期推延后被女方取消。等期待的一切全部毁灭后,贾敬龙悲愤交加,走投无路,最终选择了歧途。
(文/图 郭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