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文传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要求,我院2014年设置的翻译和知识产权专业,今年将迎来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由于这两个专业尚未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需进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待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生才能授予所在专业的学士学位。
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请外语系和文传系在3月21日前将本系对应专业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豫学位办【2010】4号文的附件4)和人才培养方案交至教务处注册科(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教务处汇总后会将申报文件上报至我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教务处将按时将我院的申报材料上交至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2.按照惯例,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将会组织相关专家到校进行评估,请相关系在上报材料后根据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要求进行提前准备,以备专家组检查。
3.请外语系和文传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