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
学科(专业)竞赛是学生利用所学的学科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解决某一领域实际问题的竞赛活动。开展学科(专业)竞赛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竞争意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推动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管理我院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类别
1.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由教育部高教司或授权的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国性学科(专业)竞赛,包括国家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竞赛,且获奖证书必须有政府公章;
2.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指省教育厅高教处或授权的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省或区域性学科(专业)竞赛,包括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竞赛,且获奖证书必须有政府公章。
3.对于由行业协会主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按国家或省级竞赛项目对待。
二、组织与管理
学校的学科(专业)竞赛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总务处等部门负责条件保障,相关系(部)负责具体实施。
1.教务处负责协调、落实、收集、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的信息,统筹规划各系(部)的竞赛申请,确定竞赛承担单位;审批竞赛所需经费;审定获奖级别、核算指导教师相应绩效考核上报人事室;落实参赛学生奖励;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资料等。
2.总务处负责竞赛所需保障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竞赛所需网络环境的畅通;图书馆负责竞赛所需图书资料的保障工作。
3.相关系(部)负责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竞赛工作由直属系(部)负责人总负责,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对外联络、参赛与成绩上报等相关工作,竞赛承担单位应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培训和参赛所需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根据竞赛要求选派指导教师,积极地与学院相关部门沟通,及早解决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竞赛启动前应及时将培训方案及《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申报表》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竞赛结束后,上报书面总结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系(部)应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专业)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专业)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形成教师引导点拨、学生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探索创新、团队协作的良性运转模式。
三、经费
1.学校设立学科(专业)竞赛专项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前期宣传、竞赛报名、专用耗材、参加竞赛差旅、竞赛期间餐补等费用。学科(专业)竞赛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按照学院财务制度执行。
2.教师指导费用以授课异动加课时方式发放;系(部)需在《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申请表》培训费一栏中列出,指导教师培训时间不能超过30天,每天不能超过2课时;竞赛结束后系(部)以签呈形式上报。
四、竞赛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职责
(一)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是指对参赛学生进行具体培训与指导的教师。指导教师由系部上报、教务处审核认可。一个参赛队(参赛者)原则上由一名教师指导,对于较特殊的学科(专业)竞赛,经教务处认可,可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竞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
1.收集竞赛有关信息;
2.负责学生的赛前指导培训;
3.带队指导学生参赛。
(二)参赛学生职责
1.参赛学生遵循自愿报名或系(部)推荐报名的原则,参加培训,一经确认不得擅自退赛,否则视为考试缺考;
2.在竞赛过程中要遵守竞赛规则、服从竞赛组织方的安排,不得违反竞赛纪律;
3.在竞赛过程中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五、奖励
(一)指导教师
1.竞赛所获荣誉为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系(部)和学院共有。为了表彰参赛指导教师,教务处将根据竞赛级别、获奖等级,对参赛并获奖的指导教师视贡献大小报人事室给予嘉奖或记功奖励。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后,指导教师携带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上报,对未见到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的学科(专业)竞赛奖项,将不予计入奖励范围。
(二)参赛学生
1.奖励办法:按照《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学术论文及专利奖励办法》执行。
具体授予奖金数额如下:
(三)体育类竞赛
体育竞赛奖励按《参加省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奖惩及训练补助办法》执行;竞赛举办方颁发奖金不在此列,获奖单位单独以签呈方式呈报奖励方案,申请奖励。
六、附则
为了鼓励学生参加高级别的竞赛,学校只对国家级、省级竞赛予以经费支持。考虑到学科专业的差异,学校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其他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鼓励相关系(部)积极组织承办校内外学科(专业)竞赛活动。国家级、省级之外的竞赛项目由各系(部)组织和管理,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对拟承办校内外竞赛活动的教学单位,须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承办学科(专业)竞赛审批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绩效考核补充如下:
(一)绩效申报和分配
1.考虑到学科(专业)竞赛的特殊性,学科(专业)竞赛绩效考核实行随时申报制。指导教师在接到获奖证书或文件后,应及时填写《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登记表,同时向教务处提交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或通知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除日常申报以外每年12月份教务处组织一次集中申报(已申报过的,不再申报),逾期不报者,不再进行核算。
(二)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申报表.docx
2.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承办学科(专业)性竞赛审批表.docx
3.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指导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情况登记表.docx
教务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