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8〕452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6号)规定,现将我院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师范专业需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录检表和毕业成绩单。
9、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10、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需缴纳测试费260元
二、报送时间:
所需材料请与2008年11月12日(下周三)下午送交人事室
所需表格,请于11月7日下午15:30—16:30到人事室领取。
人事室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