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09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大学生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已出台,为做好我院2009 年赴贫困县、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选拔条件
(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在招募时,对下列人员优先招募:
(1)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者;
(2)本科学历;
(3)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4)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毕业生;
(5)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者。
(二)服务贫困县计划招募条件:
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
三、报名时间
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时间:2009年4月27日——5月15日。
四、政策支持
(一)、河南省对贫困县志愿者的10项优惠政策
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1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党政机关录用、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
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它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志愿者。
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表现优秀的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
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各级宣传、团委、教育、财政、人事、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 河南省对“三支一扶” 志愿者优惠政策
1、服务期间的待遇及管理
(1)生活待遇。工作期间给予“三支一扶”大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其中专科毕业生500元/月、本科毕业生60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险种和保额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确定。
(2)户档管理。“三支一扶”大学生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再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落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的集体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3)日常管理。服务单位承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为其安排工作岗位,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业务培训机会。县(市、区)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部分条件适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兼职从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团县(市、区)委要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4)考核管理。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由团县(市、区)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将考核材料汇总报送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由省辖市“三支一扶”办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2、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
(1)各级人事、团委、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须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年考试录用时予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4)各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建立表彰制度。对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做出突出成绩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
五、招募岗位
1、贫困县计划:
今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招募200名志愿者,到我省兰考、洛宁、汝阳、栾川、鲁山、滑县、封丘、原阳、濮阳、范县、台前、舞阳、卢氏、南召、宁陵、新蔡、平舆、确山共18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10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六、报名方式
1、贫困县计划报名:到系、部团总支书记处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意向服务岗位。报名表由辅导员或系、部团总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系、部党组织盖章后(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月14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交至团委。
2、“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志愿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原河南省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河南共青团网(www.hnyouth.org.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com)以及学校共青团网站上建立的“200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专栏,查看有关情况,下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或到到系、部团总支书记处领取报名表。并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
志愿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一式3份,由所在系部团组织签署意见、盖章。5月14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交至团委。
七、报名要求
1、申请者需慎重考虑并经家长同意,同时递交书面申请;
2、填报志愿时,贫困县、三支一扶项目注明服务地、服务岗位。
八、岗位确定
确定志愿者服务名单并进行面试,初选公示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者,将结合省项目办相关文件,最终确定志愿者名单和服务岗位,办理相关手续。
院团委 招生就业处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