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6号),为做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免理论教育考试或已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的所有人员
二、体检时间:11月2日(下周一)早上7点
二、体检地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科(康复前街3号)。
三、体检内容:
体检主要包括x光胸透、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检、B超、采血(肝功、血糖、乙肝表面抗原、血常规等)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当天早上应空腹(禁食、禁水),以保证肝功、血检质量。
2、请参加体检人员自备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3、医院体检费标准为每人120元,请于10月30日统一交到人事室。
4、我院将统一去郑参加体检,请各系部统计本部门乘车人员,并与10月29日(本周四)下午报于人事室,人事室将根据具体人数派车,过时不候。
5、请相互转告。
人事室
20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