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要求,凡参加省直医疗保险均应办理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现行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于每年年初缴纳。此项费用由学院与个人各承担一半,个人应缴纳65元。另外,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处要求,因我院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补缴2009年12月养老保险每人15元。请教职工于3月4日下午16:00-17:00以部门为单位缴纳保险费至人事室。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人事室
2010年03月02日
附: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xls
缴纳大额医疗保险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