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会、先进工作单项奖、先进团支部、十佳社团、标兵学生团队
2、个人奖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宣传通讯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参照《团总支量化考核评估细则》执行)
(1)思想引领工作:开展学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党团基本知识和形势政策等各项教育全面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按期开展、形式多样、全员参与;重视并有效开展团干部培训和“青马工程”培训;学生团员比例较高;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2)组织建设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健全;对各团支部开展组织工作指导得力;团费收缴及时、足额;团关系转接、团籍注册手续办理及时、规范;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认真规范,资料记录、保存完整;团干选拔、使用、考核制度完善,团干整体素质较高。
(3)宣传报道工作:团总支、学生会网站建设完备,更新及时;团总支工作信息、动态上报及时;重视系内模范典型的树立;积极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
(4)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寻求企事业单位支持,各种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广泛,深入指导学生日常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较好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组织工作;有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假期社会实践组织动员得力、成绩显著。
(5)校园文化活动:系内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建设有成熟的团总支特色品牌活动;积极参与院团委组织各项活动;在院级各项比赛中成绩突出;系级社团活动特色鲜明。
2、“优秀学生会”评选条件
(1)积极争取本系党团组织对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并自觉接受其指导;
(2)团结协作,有极强的凝聚力。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坚决执行学院的有关决议、决定,团结全系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系同学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
(3)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思路明确,档案完整,相关活动材料和制度有据可查;
(4)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任用、考核学生干部,并坚持对各级学生干部进行定期培训;
(5)重视宣传工作,有坚固的宣传阵地,海报、展板等日常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与青年学生的沟通联系富有成效,得到了学生的充分认同,巩固加强学生会组织在广大学生中的地位和作用;
(6)工作特色明显,绩效突出。
3、“先进工作单项奖” 评选条件
(1)宣传工作奖:评选条件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团总支量化考核评估细则》“宣传报道工作”项目;
(2)组织工作奖:评选条件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团总支量化考核评估细则》“组织建设工作”项目;
(3)特色工作奖:评选条件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团总支量化考核评估细则》“校园文化活动”项目;
4、“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响应上级组织号召,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定期召开团内民主生活会,成效显著。
(2)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学雷锋活动,有显著成绩。
(3)支部所属团员均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团内积极进取的风气浓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4)在学风创建中表现突出,班级平均学习成绩及“三大竞赛”成绩优良。
5、“十佳社团”评选条件(参照《社团等级评估细则》执行)
6、“标兵学生团队”评选条件
(1)学校各官方学生组织或学生组织部门,政治立场鲜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自觉接受并维护党的领导,积极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开展工作和活动;
(2)在校内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优秀的团队文化,树立了广泛的团队影响;
(3)在我院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为学院、师生服务有突出事迹,为学院争得荣誉。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按时参加团员注册,模范执行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在各方面均能起带头作用。
(3)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学业平均成绩80分以上,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4)近两学期平均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无任何违纪处分。
(5)坚持上好体育课,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其它体育活动,具有健康的体格。
2、“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担任团内主要职务满一年,工作积极,作风民主,成效显著。
3、“优秀宣传通讯员”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2)热爱宣传通讯工作,积极配合党、团搞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经常在报刊、电台发表文章,及时了解同学思想动态,信息反馈及时有效,善于调查研究,反映同学意见。
(3)刻苦学习,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4、“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
(2)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在校级以上重大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积极参加我院各类文体活动,为我院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者;
(3)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参照《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执行)
7、“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关心学生社团的发展,有效指导或组织学生社团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充分发挥协调和指导功能,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2)每周至少安排1小时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期中、期末考试周及前一周除外);
(3)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院团委、系团总支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正当利益;
(4)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工作。
三、评选方法:
1、“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活动,要依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材料,最终由院团委结合评审材料及召开民主评议座谈情况给综合评定。
2、“先进团支部”、 “标兵学生团队”、“十佳社团”(系级)由各系上报推荐材料,“标兵学生团队”、“十佳社团”(院级)由院学生组织上报推荐材料,院团委统一评定。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都通过团员民主评议推选,各团总支严格审核后认真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报院团委核准,经公示无异议后评定。
4、“优秀宣传通讯员”、“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由团总支、院级直属学生组织根据评选标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填写推荐表一式一份上报院团委统一评定。
5、“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由院学生会或各社团推荐人选,院团委统一评定。
请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于4月27日之前将所有登记表、推荐表、推荐材料报送院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评先表彰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履行程序,通过评先带动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勤奋学习,奋发成才。希望各团总支在评比活动中注意发现各类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树立榜样。
附件1:各项评选名额分配.doc
附件2:成功学院团总支量化考核评估细则.doc
附件3: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附件4:优秀团干登记表.doc
附件5: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附件6:社团等级评估细则.doc
附件7: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doc
共青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