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在职或已与我院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报名及相关安排
1、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去年通过教育理论考试者,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报名办法及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本人直接到人事室报名。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
3、时间安排: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报名时间:6月20--6月27日。
(2)第三类报名对象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7日。
(3)照片采集时间及地点:6月28日上午(9:00-10:00)于人事室采集。
4、报考费用:
第三类报名人员需交纳考试费40元/人,照片采集时统一交人事室。
5、教材、考前辅导事项(自愿购买、参加):
教材120元每套;考前辅导资料费每人120元,辅导费每人480元。(详情请参考: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相关通知)
注:申报教师资格证,需取得二级乙等(含)以上等级普通话证。
附件: “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doc
人事室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