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张伟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教党[2014]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和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教师〔2014〕305号)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和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和征文活动,大力弘扬教育工作者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学校在行动”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的相关要求
1.案例要求: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师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字数3000-5000字,A4纸打印,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案例名称、参评单位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
2.报送要求:请将案例整理后于5月25日前将纸制稿及电子稿报送至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系办公室(纸质稿件一套,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教师在行动”师德微故事征文活动的相关要求
1.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以教师自身经历的师德故事为主要内容,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注重细节,字数不超过800字,A4纸打印;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追究相关个人责任并给予人事处理。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2)。
2. 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将上报征文进行排序整理,并认真填写《河南省“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师德微故事征文登记表》(见附件3),5月25日前将纸制稿及电子稿报送至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系办公室(纸质稿件一套,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四、评审与奖励: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院选送的论文进行评审,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
2.对于在本次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及征文活动中被推荐参加省厅比赛获奖的优秀作品,省教育厅将在《教育时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3.本次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及征文活动由学院党委主办,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系承办。所需附件可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系网站下载使用。
4.联系方式: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张亮,联系电话:64562826;文传系办公室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64562699;征稿邮箱:2669350582@qq.com
附件:
附件1:优秀案例模板.doc
附件2:微故事征文模板.doc
附件3:微故事征文登记表.doc
2014年4月28日
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