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年度继续教育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4年12月30日(周二)—2015年1月5日(周一)。
二、材料提交
已修满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要求学时的同仁,请于2015年1月5日(周一)之前,按以下要求,至人事室提交材料,统一办理:
1、无继续教育证书者:需提交本年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15元/人(5元证书工本费+10元认定费);
2、有继续教育证书者:需提交本年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继续教育证书、10元/人(认定费)。
三、专业科目学时折算办法
1、专业科目学时折算可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之要求进行折算,请登录人事室网站“服务指南”专栏查阅。
2、登陆我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参加课程学习所获之学时,等同于专业科目要求之学时。(具体详见人事室网站“服务指南”专栏《“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证书打印指南》。)
3、报名由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者,成绩合格后可折算专业科目要求之全部学时。
四、注意事项
(1)论文提供:论文原件及封皮、目录、检索、论文全文复印件;
(2)教材提供:教材原件及封皮、含本人姓名及编写章节页、检索复印件(登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检索);
(3)论文及教材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本人姓名处请注意标记。
人 事 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