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申报受理时间:我院申报材料请于3月23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
2.成果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由报送单位核准后退回,报送单位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报送单位汇总核实,纸质材料2份(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5.报送材料不再退还。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1—64561222
联系人:刘灿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