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鉴于我院新增加兼职教师较多,图书馆特重申“借书证、阅览证发放、管理办法”:
1. 本院兼职教师、短期进修以及教学科研协作人员如需到图书馆阅览图书,须凭兼职、进修或协作的证明文件连同一张近期1寸照片到本馆办理“阅览证”。
2. 本院兼职教师、短期进修以及教学科研协作人员如需到图书馆借书,须办理“临时借书证”,并交纳100元保证金(有本院专任教职员书面保证者免缴),由图书馆开具加盖公章的收据,离校时还清所借图书后,凭收据退还所缴保证金。
3. 办理借书证须凭收据(或专任教职员书面保证)和校园卡在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最高借阅册数为中文图书5册,期刊和原版外文图书不外借。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07.3.20